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,近日配资一流证券配资门户,郑州煤电(600121.SH)旗下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(下称“郑州煤电超化煤矿”)收行政处罚决定书,决定书文号是(新密)应急罚﹝2025﹞执法一中006号。
内容显示,郑州煤电超化煤矿违法行为类型是“车辆伤害事故案”,其违法事实是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七项:“及时、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”的规定。
对此,新密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: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未改正的,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,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”的规定,对其罚款2.9万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在信用中国查询到,1月3日,郑州煤电超化煤矿还因2024年11月份未按照规章制度向416队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(过滤棉)、22102上付巷钻场未设置“当心水灾”警示标志,定工联巷绞车处未设置“当心机械伤害”警示标志等,被罚款10.2万元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(新密)应急罚﹝2024﹞执法三中016号。
郑州煤电超化煤矿的母公司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。郑州煤电官网介绍,公司是由郑州煤炭工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。公司股票“郑州煤电”(证券代码600121)于1998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。公司主营煤炭生产及销售,年煤炭生产能力近千万吨。主导产品为中灰、低硫、高发热量、可磨性好的贫煤、贫瘦煤和无烟煤,是优质环保的工业动力煤。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成立于2009年,负责人为丁金华。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则成立于1997年,注册资本121841.2038万元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余乐峰。
截至2025年8月6日收盘,郑州煤电(600121.SH)报4.25元,涨幅0.9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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